治療不孕不育時,醫生將精液注入女子下體?
遺傳病,是指遺傳物質發生改變或者由致病基因所控制的疾病,通常具有垂直傳遞和終身性的特征.因此,遺傳病具有由親代向后代傳遞的特點。 遺傳病常為先天性的,也可后天發病。如先天愚型、多指(趾)、先天性聾啞、血友病等,這些遺傳病完全由遺傳因素決定發病,并且出生一定時間后才發病,有時要經過幾年、十幾年甚至幾十年后才能出現明顯癥狀。
聽說民間“神醫“有專治不孕不育的祖傳秘方,求子心切的王某夫婦遂前去求醫。在醫生一番”治療后“,王某夫婦將該”神醫”告上法庭,認為醫生以治病為名,行強奸的不法之事。這究竟怎么回事?
王某結婚三年,一直想要生個小孩,卻未能如愿于是,便到處求醫問藥,走遍了大大小小醫院,結果是男女雙方身(三代試管醫院)體上都沒有問題無奈,王某只能尋求所謂的老中醫、老秘方2020年12月,她聽說有個老中醫特別厲害,只要看一次基本都能懷上,于是偷偷跑去見了這個醫生,讓醫生一定要幫她懷上。
醫生告訴他,只要在私密部位放置特殊的祖傳藥物,就可以懷上于是,王某按照男醫生的要求,躺在床上,脫掉了自己的衣服,然后男醫生利用特殊的工具在她的下體活動,幾分鐘之后,她感覺有涼颼颼的東西放進去,估計就是冰凍的藥物。
不一會兒之后,男醫生告訴她,已經治療好了,不出意外的話,很快就會有好的結果了 回到家,王某感覺不對下體有點疼痛,而且液體粘粘的,有點像精液于是,和老公一起去公安機關報警,控告醫生強奸了她后據男醫生交代,自己在按壓王某下體(三代試管醫院)時進行了自慰,然后用針管將自己的精液注入王某體內。
卵巢早衰(POF)是指卵巢功能衰竭所導致的40歲之前即閉經的現象。特點是原發或繼發閉經伴隨血促性腺激素水平升高和雌激素水平降低,并伴有不同程度的一系列低雌激素癥狀如:潮熱多汗、面部潮紅、性欲低下等。婦女的平均自然絕經年齡為50~52歲,絕經年齡存在著種族和地區分布的差異,但其絕對值相差不大。Coulam等總結1858例婦女的自然閉經情況,小于40歲的POF發生率為1%,小于30歲的POF發生率為1‰。原發閉經中POF占10%~28%,繼發閉經中POF占4%~18%。徐苓等發現北京地區婦女POF發生率為1.8%。由此可見,POF在臨床上并不少見。(三代試管醫院)
本案為實際案例,情節有出入,已作增刪,僅供法律探討那么王某是否涉嫌強奸罪?強奸罪是指采取暴力、脅迫或其他手段,違背婦女意志,強行與婦女發生性關系的行為由手段行為和目的行為構成手段行為是壓制婦女反抗的暴力、脅迫或其他行為,行為人通過手段行為,使得被害婦女處于不敢反抗、不能反抗或不知反抗的狀態,來實現奸淫的目的行為。
因此,手段行為與違背婦女意志系表面關系,如果沒有手段行為,只能說明該行為根本沒有違背婦女意志,不能將這樣的行為評價為強奸行為本案中,醫生假裝給王某治病,對王某實施性行為,符合強奸罪的其他手段行為但是,本案中,醫生根本沒有強奸行為,強奸從文義解釋及人們觀念上來說,應該是男女生殖器的接觸。(三代試管醫院)
而本案中,醫生將裝有精液的針管插入王某下體,根本不是強奸行為,更談不上奸淫了,醫生只不過通過此方式騙取王某治療費的目的。因此,本案中,醫生不構成強奸罪。
醫生不構成強奸罪,王某是否只能吃啞巴虧?并不,從醫生的行為來看,他涉嫌強制猥褻罪上述案例中,根據案例實際情況來看,如果說認為強制猥褻婦女罪不需要有尋求刺激的主觀動機,那么,醫生就構成了強制猥褻婦女罪與詐騙罪的想象競合犯。
醫生為尋求刺激滿足性欲的動機,以虛假事實對他人實施猥褻,應當認定為強制猥褻罪要證明醫生是否構成詐騙就要查證醫生是否屬于醫生,對韓某實施的是否是治療行為,如經查醫生非持證醫生,根本不會治療不孕不育癥,謊稱自己會治療不孕不育為宣傳,(三代試管醫院)目的是騙取韓某的治療費的詐騙行為,應當構成詐騙罪。
死精癥是指精子成活率減少,死精子超過40%者,本病為男子不育原因之一。本癥臨床表現頗不一致,有的病人無臨床癥狀;部分病人或有慢性前列腺炎病史,睪丸炎,精囊炎等;有的病人或有遺精早泄或性欲低下。根據該證的主要病機,臨床上當以補腎益精、疏通氣機為治療原則,治療的目的是要恢復生殖之精的正常生與長。具體而言,補腎又有溫補腎陽腎氣、滋補腎陰、滋補肝腎、溫補脾腎的不同,疏通氣機有疏肝理氣、活血化瘀、清利濕熱之別,臨床必須根據病機的差異,區別加以應用。